环保局长的“礼尚往来”是自欺欺人
2017-12-15
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22762          作者:未知
  •       湖南省郴州市环保局原局长曹元生把“红包”和“报账”所得,看作正常的“礼尚往来”,共收受各类红包80多次,总额180多万元。他还利用环保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环保手续审批、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200多万元。近日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12月12日《 检察日报》)

      把收受红包当“礼尚往来”就是在装糊涂。在位时把收受“红包”和在企业违规报账看作是正常的“礼尚往来”,在落马后再把这些不当得利说成是“陷阱”“馅饼”,这不是无知就是自欺欺人。当然,既然能够当上环保局的局长,说明此人的能力应该还是有的,也就不存在无知了,那么肯定就是知法犯法和自欺欺人了。对于这种落马了还在找借口装糊涂和推卸责任的行为,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事实胜于雄辩,要证明他是自欺欺人其实很简单。他所谓的红包共收了80多次,金额达180多万元,平均每次2万多,最少的也是4000元以上,这能算是普通的“礼尚往来”吗?再说,如果不是因为他手上有公权,可以为那些企业主带来回报,企业主们会给他送红包吗?恐怕连他是谁都不认识吧?人家之所以那么殷情地给他送红包,还不是想从他的手中得到更多的利益。而他之所以那么心安理得地收受别人的红包,还自认为是“礼尚往来”,还不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手中有权力,可以为别人谋取更高的利益。

      寻找借口是贪官的惯用伎俩。所有的落马贪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在刚开始贪污受贿时,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贪腐找借口,或者把贪污腐化当成是正常和正当的行为,来为自己寻求心理安慰,以便使自己的心里能够得到解脱。其实他们心中比谁都清楚自己在干什么,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但为了得到那些利益,他们就会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做得隐蔽,就不会有人知道。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且最终将他们送上审判席的,往往也正是他们认为有着牢不可破关系的那些所谓商人“朋友”。

      事实再一次证明,再狡猾的狐狸在猎手面前也会原形毕露。公诉人就指出,不管是红包还是报账,都不是礼尚往来,都是权钱交易,不管他收钱后有没有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他都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不管是逢年过节送红包的感情投资,还是先给钱后办事,或是先办事后感谢,都属于权钱交易,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所以,在和商人交往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只有与企业主们保持良好的亲清关系,才能保证自己安全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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