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县因环境问题突出副县长等人被停职
2017-8-11
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15529          作者:未知
  •  8月10号,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第四督查组,向濮阳市委市政府进行督导问题反馈,攻坚办第四督导组组长、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就此次大宣传、大普查、大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濮阳市委市政府反馈。濮阳市委书记何雄、副市长黄守玺及市纪委、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参加反馈会。

        督查发现,通过进驻濮阳县开展大宣传大排查活动,整体来看,濮阳县环保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环保工作尚未形成整体合力。主要表现为该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未形成合力,履职积极性不高,仍然是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压力传导渠道不畅,环保责任尚未层层压实;个别部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尚未落实到位。工信部门台账不齐全、不细化,可操作性差,并且材料提供不及时。五星乡对环保重视不够,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的大宣传组发现,到现场入户宣传时配合不够,致使工作无法开展;现场查看环保台账时仅有两盒台账,台账不健全问题突出。

    反馈会现场照片

      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不到位。检查组发现有近100家散乱污企业未按“四个到位”取缔标准落实。特别是五星乡政府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不到位,散乱污企业取缔不到位。

      三、“双替代”工作不扎实、清洁型煤推进缓慢。“双替代”:年度任务不明确、不具体,任务台账没有具体到户;清洁型煤严重滞后。按照省攻坚办要求,7月底之前,清洁型煤中心和配送网点要投入试生产。目前,濮阳县清洁型煤中心应建1个,但至今未建成;32个配送中心都没有审批手续,在已建成的29个配送中心中均不具备生产能力。由此看出,工信部门未按项目要求推进落实,导致该任务严重滞后。

      四、工地扬尘治理不到位。扬尘治理工作没有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压实责任,特别是交通、公路、市政、水利等部门没有认真开展扬尘治理工作,濮渠路扩建、盘锦路供暖、濮上路改造等市政工程以及引黄济淀等一些水利施工工地大面积黄土裸露,渣土任意堆放,没有采取有效扬尘治理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同时,没有压实扬尘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部分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无人负责,工地“三员”管理工作普遍不到位。

      五、环保基层网格建设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基层网格化管理责任没有真正压实,流于形式。8日对五星乡“回头看”检查发现,西高城、东高城等村的基层网格图刚刚上墙公示;渠村乡南湖村的网格图被闲置一旁。8月7日,检查组到后胡状村时,发现“一长三员”公示牌在玉米地旁边,被庄稼遮挡,未按要求放置醒目位置,形同虚设。

      六、农村环境脏乱差普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滞后,普遍存在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乱堆乱排脏乱差的问题,产业集聚区城东办事处孙庄村、郎中乡高寨村106国道东侧、五星乡苏楼村和葛丘村、渠村乡南湖村等多处垃圾乱堆,水沟、水塘黑臭、藻化;个别部门和各乡镇履职不够到位,养殖场污染治理标准不高或无治理设施,污染直排现象仍然普遍存在,鲁河镇寨上村永民养殖场、五星乡后堌堆村养鸡场、庆祖镇汇源濮阳羊业有限公司、胡状镇雷庄村科盛迪养殖有限公司等养殖场粪污直排,污染严重。

      七、环保社会宣传氛围不浓。主要表现为环保标语“五进”不到位,部分乡镇很难见到环保宣传标语,8月8日检查组在对五星乡的 “回头看”中,该乡安寨村等村庄仍然没有悬挂任何环保标语;广播宣传等宣传措施落实迟缓,效果不佳。

      何雄代表濮阳市委市政府针对此次反馈的问题,向第四督导组表态,诚恳接受反馈的环境突出问题,濮阳市照单全收,并根据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整改到位后逐一消号。以问题为导向,依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要求,针对环境问题突出的濮阳县,对该县政府副县长陈增光停职检查,专抓环保整改工作;对濮阳县五星乡乡长张培庚停职检查,专抓环保整改工作,对两人的处理结果8月11日向社会曝光。要求濮阳县委县政府向濮阳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濮阳县主要领导督促环保整改工作,15天之内整改到位。

     

     

    夜查濮阳县施工工地,该工地渣土车辆未冲洗,并且该工地未按照6个百分百落实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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