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70号),我部决定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GB 16487.1~13 - 2005)进行修订。现将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8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 姚梦茵、戴祥
电话:(010)66556294
传真:(010)66556252
邮箱:swmd@mep.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0日
详情请见:http://www.zhb.gov.cn/gkml/hbb/bgth/201708/t20170816_4197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