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我会与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保部科技司、包头环保局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调研小组针对《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和《稀土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赴包头进行实地调研。在此调研过程中,共调研了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包头金蒙稀土有限公司、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包头市达茂稀土有限公司、包头新源稀土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8家稀土企业,涉及分解提取,萃取分组、分离,金属与合金等生产工段。本调研小组共分为四个小组,分别由华北督查中心督查一处刘传义处长、环保联合会标准委梁兴印秘书长、华北督查中心督查一处陈程、稀土核查小组栾海晶带领相关同志针对不同稀土企业、不同生产工段的产排污节点、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达标情况及废气、废水、废渣的处理工艺及环保设施进行了全面调研,并在8月1日上午与近10家相关稀土企业召开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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