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环保督察和强化督查,有的企业和政府部门对整改存在怨言,甚至消极整改。有的当耳边风,我行我素,致使问题依旧;有的应付了事,督察组在场时积极整改,督察组一走便恢复原形,致使整改无效;有的选择性整改,做些表面工夫,致使整改不到位。
分析原因,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可能因资金安排困难而消极整改。在这种情况下,把有限的资金用于经济发展和扩大生产,看似合情合理,但其实是错误的“发展—污染—治理”发展观和绩效观作祟。因此,必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在有限资金约束下坚决转型调结构,走生态环境导向发展的道路。维持一定的经济发展活力,但决不用生态环境赤字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
广东普宁市铁腕治理练江流域印染污染的经验值得借鉴。普宁市树立环境与经济融合发展理念,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全面落实印染企业按量达标排放核查。通过综合治理,练江水质持续改善,基本消除了黑臭现象。
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因难舍眼前利益而消极整改。一些污染大户可能是地方的支柱企业,为了照顾眼前利益,地方政府和企业相互照应,抵制、应付或选择性整改。在流域治理方面,上、下游地区相互观望,甚至寄希望于对方加大治理力度而自己搭便车,这种现象也存在于污染企业之间。殊不知环境具有连通性,为了一己私利,罔顾环境保护,必将害人害己。对此,应加强合同契约、个人信用记录、监督执法和司法介入。同时,建立健全道德文化层面的行为规范,促成社会普遍信任。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也许还存在侥幸心理而消极整改。或寄望于躲过督察和回头看,或寄望于蒙混过关。还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自我蒙蔽,寻找诸如整改要求不接地气、措施过头等借口,试图推卸环境治理与保护责任。当下环境治理与保护已经是一项政治任务,这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应当认清形势,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综上所述,消极整改的根本原因在于割裂地看待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问题出在认识上。应坚持“两山”理论,倡导天人合一、德人合一,补齐环境保护短板,着力构建环境、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加速推动“五位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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