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 黄浩铭 南宁报道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广西近日确定并公布首批114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监督管理。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重金属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要求列入广西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落实企业治污责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企业自行环境监测的规定,自2018年起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各市环境保护局要督促和指导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2017年底前与列入名单的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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