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11月4日至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
根据预测预报结果,自11月4日起,受低压系统和区域性长时间强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区域南部以弱偏东南风为主,中部以弱偏西南风为主,区域内各城市传输影响明显,大气污染物易在太行山前城市形成积聚。预计11月4日至7日,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将出现重度污染,其中11月6日前后污染浓度达到峰值,京津冀中南部和山东西部部分城市可能出现严重污染。11月7日晚至8日,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自北向南逐步改善。
预计北京市11月4日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11月5日至7日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其中6日可达到严重污染。自7日晚间开始,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逐渐好转。
环境保护部已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环境保护部派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开展工作的各强化督查和巡查组,将重点督查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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