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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5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督察结果公布
2016-1-28
来源::河北电台
点击数: 28773          作者:屈冠华
  • 1月26日,省环保厅公布对2015年各级环保部门查办的部分环境违法案件开展后督察结果。督察显示,大部分环境违法企业已经完成整改,但仍有部分企业没有完成整改。

    15起典型案件共处罚6861万元,行政拘留4人,判刑6人

    2015年,全省各级环保、公安部门按照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开展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和“零点行动”,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087家,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46人。

    为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到位,自2016年1月6日开始,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对120件重点环境问题进行了重点督查、督办,对其中群众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15起案件进行了后督察,涉及行政处罚6861万元,判刑6人,行政拘留4人,责令恢复原状1起。

    2015年查处的15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中,11起已完成整改。分别是:

    1&2、秦皇岛耀华玻璃工业园有限责任公司、北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分别被累计处罚1360万元,目前这两家企业废气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

    3&4、枣强县污水处理厂、万全县万全污水净化研究中心外排废水均超标,分别被处罚722万元、674万元,目前两家企业均已整改到位。

    5、峰峰矿区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熄焦废水超标排放被处罚456万,经再次监测,该企业各项污染物均未超标。

    6、泊头市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COD浓度超标,被处罚247万元,限期整改。目前该污水处理已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7、晋州市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超标排污被处罚180万元,公安部门对该企业环保负责人给予5日行政拘留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

    8、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闲置污水处理设施、废气超标、不正常使用在线监控设施,被处罚145万元,4人被判刑。目前,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通过验收,实现了稳定达标排放。

    9、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颗粒物超标排放被处罚143万元。2015年7月9日该公司实现排放达标。

    10、高碑店市隆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废气脱硫系统不正常运行被处罚105万元,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目前该公司已达标排放。

    11、东光县郑某某倾倒危险废物案,已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2万元,拘留3人、判刑2人。

    4家企业仍未完成整改,我省加强跟踪督导和后督察

    后督察发现,15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中,仍有4家企业没有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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