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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京津冀将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
2016-2-5
来源:北京青年报
点击数: 31797          作者:邹春霞
  • 环保部2月4日表示,即日起至3月31日,京津冀地级及以上城市试行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其中北京、天津、唐山、保定、廊坊、沧州率先实施。试行结束后,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AQI日均值连续两天大于300可启动红警

    根据统一预警分级标准,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4小时均值,下同)>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蓝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且出现AQI日均值>300的情况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环保部公布的统一标准,相比京津冀三地已有的方案,启动条件更低。如根据统一标准,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可启动红色预警,但按照河北标准,此前该情况下仅能启动黄色预警。统一标准要求一旦AQI值大于300即启动橙色预警,而此前河北、天津均规定连续三天AQI值大于300才启动橙色预警。

    各地按重污染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环保部称,2015年入冬以来,京津冀区域经历了三次长时间、大范围的重污染天气过程,各地在应对过程中,暴露出污染程度大致相同但预警级别却不同的现象,影响了应对效果和区域联防联动。

    试行期间,当预测可能出现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各地根据环境保护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预报提示信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环保部要求,各地按重污染天气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环保部称,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同步实施相应级别的强制性应急措施,对影响公众出行和生活的措施,明确具体实施时间。发布红色预警时,对于中小学学校停课的措施由各地酌情实施,其他措施仍按现行预案I级响应措施执行。发布橙色、黄色、蓝色预警时,各地仍启动现行预案对应的Ⅱ、Ⅲ、Ⅳ级响应措施。

    统一预警分级标准未来将扩大至京津冀周边

    环保部指出,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规定,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另外,将会同有关部门、京津冀区域人民政府总结试行工作经验,继续完善统一的预警分级标准,研究不同预警级别的污染物减排底线措施。试行结束后,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将扩大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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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采暖季PM2.5浓度同比增一成

    环保部昨日通报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情况,总体呈好转趋势,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不过,京津冀区域被指PM2.5浓度仍超标较重。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2.4%,同比提高9.6个百分点。其中,PM2.5、PM10浓度同比明显下降。

    不过环保部指出,京津冀区域进入冬季采暖期,受污染物排放量大和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发生多次污染程度重、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空气重污染过程,12月该区域先后出现5次明显重污染过程,保定、衡水市一度出现连续8天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连续的空气重污染过程大幅拉升了全年颗粒物浓度,京津冀区域冬季采暖季期间PM2.5浓度同比上升了9.6%。

    以北京为例,2015年1-10月份北京市PM2.5浓度同比降幅达到21.3%,但是由于采暖季的PM2.5浓度同比上升75.9%,导致统计全年的PM2.5浓度同比降幅仅为6.2%。北京市2015年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数共42天,其中仅在11-12月就出现22天重污染,同比增加15天。

    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7%,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云南、贵州、西藏等省份。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74城中海口、厦门、惠州、舟山、拉萨、福州、深圳、昆明、珠海和丽水位居空气质量最好前十;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则属倒数前十,河北省仍有7个城市“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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