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文雯北京报道 一声令下,来自全国环境执法和固废管理等部门的专家组成的150个督查小组日前分赴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对1400多个固体废物堆存点位进行现场核查督导。这场名为“清废行动2018”的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范围广,涉及1400多个点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要求,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再次强调长江流域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非法转移和倾倒固体废物案件,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
对此,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多次召开部常务会、部长专题会研究部署,制定实施了《关于聚焦长江经济带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专项行动方案》,配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
与以往相比,此次专项行动核查范围更广。从5月9日起,150个督查组将对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上报的固体废物堆存点、生态环境部掌握的2016年以来“12369”投诉举报件涉及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堆存点进行全面核查。主要排查长江流域沿岸及重点湖泊周边区域,包括沿岸码头等临时堆放点和沿岸的废弃宕口,重点关注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废等废物堆存或填埋点。督查组还将对长江流域固体废物堆存点进行摸排,交办并上报新发现的点位。
据悉,核查清单1400多个点位涉及长江经济带沿线上海、江苏、浙江、江西、重庆、四川等11个省份。
核查严,一个点位也不放过
“上了名单的要逐一核查,一个也不放过,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在名单的固体废物堆存点进行拓展式摸排。”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的一位负责人强调。
督查组将通过分区划片、分散踏勘、沿江摸排、走访群众和无人机辅助等手段进行拓展排查和现场核查工作。针对大排查行动发现的沿江堆存点等信息开展核查,核实现场情况,明确整治措施,核清责任主体。
每个点位都要拍照留证,填写《清废行动2018核实情况信息表》,建档立卡。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必须规范填写《生态环境部督查问题确认单》,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地方政府组织追根溯源、调查处理、处理处置等建议,报督查组组长把关后由地市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其委托的人员签字确认。
此外,地方政府应建立点位台账,并对堆存废物的处置过程,以及处置完毕后的现场情况拍照留证,注明时间并逐个销号。
力度大,督查后还有巡查
“清废行动2018”不仅仅是对固废堆存点进行核查和排查,更重要的是要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堆存固体废物处置到位,对违法行为惩处到位,对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形成严查严处、持续高压的态势,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为此,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处理。对清运处置难度小、可以现场处置完毕的,由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立即处置,并将处置情况报告督查组。
对涉及危险废物的堆存点位,或者堆存固体废物处置难度大、环境风险高、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由生态环境部或所在省级环保部门实施挂牌督办。
现场督查结束后,为督促地方彻底解决问题,生态环境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对现场处置工作不力,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或未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专项督察、追责问责等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还将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形成舆论压力。比如,在中国环境报开辟专栏,对整个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以此在社会形成舆论氛围,对违法倾倒固废的行为产生震慑,引导社会形成“不敢倾倒、不能倾倒、不想倾倒”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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