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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明确48部门193项环保责任
2017-11-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25440          作者:未知
  •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张跃跃 记者闫艳无锡报道 江苏省无锡市今年出台了省内首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48个部门分领193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这份规定8月28日正式施行,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7人因履责不力被问责。

      这份规定的最大亮点是对各相关部门的水生态保护责任进行了全覆盖、全流程的明晰划分,按照规划源头、红线管控、过程监管、责任落实、司法联动的脉络,形成水生态环保合力。

      无锡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以太湖保护为例,除了明确市太湖办的五大职责外,责任规定还确定了市发改委编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职责,市水利局组织指导太湖蓝藻治理工作的职责。

      不仅是水环境,其余环境问题也都由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比如,群众投诉意见较集中的社会生活和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无锡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明确将其管理责权划分给城管部门。

      “责任划分明确,为有力问责奠定了基础。”无锡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张红岩注意到,无锡市生态环保责任规定把环境保护责任、成效列入干部任免考核评价之中。

      例如,市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河道问题,可直接向市政园林部门反映,若其履责不力将被“一票否决”,甚至“终身追责”。市民拨打政府部门热线投诉,却“被转接”多个部门的烦心事也不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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