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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水十条” 专项督导在行动
2017-9-30
来源:环境保护报
点击数: 23477          作者:未知
  •       原标题:落实“水十条” 专项督导在行动——环保部等部门就落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等赴湖北、湖南督导纪实

          为认真贯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工作要求,推动各地按期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工信、住建、交通、农业、商务等部门组成“水十条”专项督导组,分4个组,对工作任务量大、进展相对滞后的9省(区)进行督促指导,帮助地方一起查找问题、发现短板并推动解决。

      记者近日跟随第一督导组的工业小组赴湖北、湖南有关地市,就各地落实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和清洁化改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水十条”规定,工业集聚区应在2017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制革等六大行业完成或实施相关清洁化改造。

      宜昌推进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和转型升级

      9月14日,督导组第一站来到了湖北省宜昌市,对远安工业园区、当阳经济开发区、夷陵经济开发区3个工业集聚区,以及园区内11家企业进行了抽查,与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进一步明确“水十条”有关规定要求。

      在督导过程中,记者发现远安县工业园区分布较为分散,分为六七个小园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困难;当阳市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园内一些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部分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异常。但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记者也深切感受到宜昌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县解决工业园区问题的决心和魄力,一场“壮士断腕”式的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和转型升级的战役在宜昌已经打响。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狠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宜昌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化工园区散乱等问题,《意见》提出对现有化工园区实行分类整治。将宜都、枝江循环化工园区列为“优化提升区”,猇亭、当阳坝陵、远安万里、兴山白沙河及刘草坡为“控制发展区”,枝江开元、当阳岩屋庙、远安荷花及西化、夷陵区鸦鹊岭等化工产业聚集区列为整治关停区,其他地区一律为禁止发展区。

      《意见》明确了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年底前必须完成的目标计划。据了解,第一批纳入计划的24家企业中,14家已完成主体装置关停。湖北三新磷酸公司距离长江仅200米,其窖法磷酸生产装置是属于高耗能装置,是猇亭区第一家关停的化工企业;到2020年,宜昌还将关停120多家化工企业。

      除依法关停化工企业之外,宜昌还创新“环保+公安”执法模式,提高环境执法能力。8月11日,宜昌市公安局成立了环境保护警察支队,负责侦办全市范围内环境保护领域的犯罪案件,参与环境保护部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等。市环保警察支队组建后,迅速对宜都市湖北瑞锶科技“8·24”污染环境案进行侦办,对4名直接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成为全市以“环保+公安”执法模式办理的首个涉嫌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目前,已停产整顿企业65家、查封扣押11家、取缔关闭14家,约谈280人、问责71人、行政拘留两人。

      针对本次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宜昌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开展全市1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专项整治,督促各地今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逾期未完成的,除按“水十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将按照责任清单和考核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启动约谈、问责;按照“环保+公安”执法模式,结合湖北省有关专项行动,对涉及企业的相关问题彻查到底,严格落实整改,与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并纳入清单管理,严格督办和销号。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依法查处,牢固树立环境法制权威。

      襄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9月16日上午,记者跟随督导组来到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的谷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早在2015年就建成了园区污水处理厂——聂家滩污水处理厂,近期(2015年)日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远期(2020年)8万立方米,已投入约7000万元。督导组随后驱车前往现场,发现这一污水处理厂在附近的一个村庄里,距离园区十几公里,进场道路坑坑洼洼,只有越野车才能顺利通过。到达现场后,发现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但由于污水管网迟迟没有铺成,一直没有正式运行。处理厂内杂草丛生,各种处理设施“晒太阳”达两年。

      记者随后查阅了这一污水处理厂的环评资料。环评报告显示,谷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早在2012年就得到批复,目的就是为了解决园区内企业生活、工业污水直排进入北河的问题。但由于管网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造成目前已入驻各企业污水自行处理后直接排入开发区内沟渠、再进入北河汇入汉江的局面。据了解,北河聂家滩断面水质目标为地表水Ⅱ类。

      督导组紧接着来到谷城县另一家省级开发区——石花经济开发区。开发区负责人称,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施已经完成选址工作。督导组到达现场之后,看到施工工地仅有一条约10米长的开挖坑道。据介绍,这是管线坑道,污水处理厂选址地仍是农田和林地,未见施工迹象。地方表示,年底建成的压力很大,现在园区内工业企业的污水是企业自行处理后直接排入北河。

      督导组对谷城县及两个开发区负责人重申了“水十条”相关规定,要求两个园区要加快进度,同时要摸清楚园区现有涉水企业情况及“自行”处理排放情况,严格监管,杜绝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现象,要守住北河Ⅱ类水质目标的底线。当地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抓紧整改落实。

      荆州 常德部分园区内企业整改后依旧问题多

      9月18日,督导组来到此行的第三站——湖北省荆州市。在荆州沙市区岑河天友达印染有限公司检查其污水处理设施时发现,这一公司的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混乱、设备陈旧,现场环境杂乱不堪。污水处理设施未进行专业化设计,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污水处理现场地面被黑泥覆盖,渠道露天,气味刺鼻,处理池封闭性差,污水正通过池子慢慢往外渗水。

      记者来到生产车间内,看见车间内随处可见废弃的颜料桶等,生产区域地面用来收集输送废水的管道铺设不清,没有完全起到作用,脏臭废水遍布车间。

      记者了解到,天友达印染有限公司在2009年曾因偷排污水多次被周围居民举报,并与环保部门玩“躲猫猫”,每到周末就偷偷排放废水,对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8年过去,这一企业的污水排放情况并未得到有效改善。

      9月19日,督导组来到第四站湖南省常德市。在常德市安乡县晋煤金牛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天降大雨,督导组顺势查看了这一公司的雨水排放情况。按照要求,化工企业初期雨水必须汇入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

      督导组在对雨水排水系统进行检查时,发现初期雨水并未按要求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阀门处于关闭状态。雨水收集系统上方地面上有很明显的蓝线痕迹,考虑到化工产业的用料,蓝线痕迹很有可能是工业催化剂,企业负责人对此并没有否认。这意味着工业催化剂很有可能混在雨水中直接排入河流。

      安乡晋煤金牛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氨(液化的,含氨>50%)、二氧化碳(液化的)的生产、销售工作。2015年,这一化工企业也曾被常德市环保局查出过外排废水中氨氮浓度为46.2mg/L,超过《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限值0.155倍的问题。

      此外,今年8月,周围居民也就金牛化工噪声大、粉尘重和气味浓的问题向安乡县环保局进行过投诉。此次督导组在金牛化工检查时由于是雨天,粉尘、噪声和气味问题没有凸显。对于外排废水在线监测数据,企业以第三方运营为由,没有将台账交由督导组查看。

      怀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普遍难以正常运行

      9月20日,记者跟随督导组来到第五站——湖南省怀化市进行工业园区督导工作。

      记者与督导组在怀化市辰溪县工业园集中区检查时发现,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滞后,现场只是铺设了部分施工道路,年内完成难度较大。园区负责人表示,这一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日处理能力5000吨,总投资3654万元,但由于园区内涉水企业较少,污水量远达不到预计处理能力,建成后极有可能因废水量少而无法正常运行。督导组随行污水处理专家建议这一污水处理厂采取模块化设计施工,确保在水量较少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芷江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总规划面积5.5平方公里,已获批复的省级工业集中区建设规划中显示为1.87平方公里。由于工业集中区下游就是饮用水水源地,怀化市政府要求这一园区不得引进涉水项目。目前园区内仅入驻4家企业,均不涉水。园区打算根据入驻企业实际情况,分两期建成污水处理厂,一期形成100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并且主要以生活污水为主,预计10月底前完成建设,年底前完成调试验收,安装在线监控并投入运营。但目前此厂仍处于土地平整阶段。

      怀化市位于湖南省西部偏南,地处湘中丘陵向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生态环境优良。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8.7%,是全国九大生态良好区域之一。记者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工地上看见,有几只白鹭翩翩飞过。园区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湘西一带生态良好,山区众多,交通不便,工业园区建成之后招商引资困难,吸引不到具有竞争力的大企业入驻,工业污水处理厂很难建,即便建成也运转乏力。

      记者感到十分困惑,既然知道难以引进企业,为何当初还要建设工业园区?经过一番了解,记者发现这在湖南中西部地区是普遍现象。督导过程中,多位同志都提到了湖南省出台的有关“一县一园”的政策文件,他们理解按照文件要求,每个县都必须要建设一个工业园区。

      记者多处询问打听,了解到湖南省2011年发布的《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确实有关于“一县一园区”的表述。《意见》要求,根据产业聚集和城镇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关于开发区“中心城市两园区”、“一县一园区”的布局原则,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城市园区设立已达到国家标准的,不得再新设工业集中区。对不符合开发区布局原则的工业集中区,可以参照省政府关于开发区调区扩区的相关规定,整合资源,纳入所在地开发区规划修编,按程序报批。

      据记者了解,“一县一园区”其实并不是按地方理解的每个县必须要建一个园区,而是每个县最多建一个园区,有超过数量的就要整合资源,合并为一个园区。

      怀化市辰溪县和芷江县所要面对的困境在湖南并不是个例。记者随后在邵阳、永州等地采访时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工业园区的发展必须充分考虑当地区域特点、生态环境状况,切不可为完成任务、为建而建。目前像辰溪、芷江这样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所面临的尴尬境地,恐怕还得当地政府从园区何去何从的根子上来解决。

      怀化 邵阳众多工业企业与沅江“零距离”接触

      9月21日,记者跟随督导组继续在湖南省怀化市、邵阳市进行督导工作。

      沅江是长江流域洞庭湖支流,流经贵州、湖南两省。唐代诗人刘禹锡在《游桃源一百韵》诗中曾有“沅江清悠悠,连山郁岑寂”的感叹,可见沅江之美。

      怀化市洪江工业集中区紧邻沅江,园区规划面积7.79km2,主要入驻企业为基础化工、精细化工和新材料,涉水企业17家。洪江污水处理厂就建在沅江边上,与江面仅一条护栏之隔。

      今年6月的沅江洪水中,园区污水处理厂被淹,厂区多处进水,造成污水处理设施无法正常运转。企业负责人对记者解释道,这是20年一遇洪水。这不禁让人深感担忧,仅仅20年一遇的洪水,便能出现污水处理厂瘫痪、设备故障无法使用的情况,如果更大的洪水来临,沅江流域水质该如何保障?并且,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更新后,一个月内都未能调试完成。

      记者了解到,湖南炯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就位于洪江工业园区内,以废ABS、锂电池废料、工业级硫酸锰、电子拆解废料等为原料生产高纯材料,主营高纯硫酸锰等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一家涉及重金属的企业。这一涉重企业厂区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污水处理设施及酸液等储罐周围都未建设围堰,其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洪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随后,记者又跟随督导组随机抽查了湖南省怀化市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一家生产固化剂的化工企业,厂区与沅江仅一路之隔,6月时大水曾漫至江堤上的警戒线处。企业污水处理项目目前未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废水仍在处理调试状态,且调试不理想(污泥沉降比SV30 3-7mL/L),可能会对周围水体环境和园区污水处理厂累积较大风险。

      督导组向当地政府以及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说明,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一些化工企业“零距离”分布于沅江两侧,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当前一定要认真梳理、排除隐患、确保安全。同时,要将优化布局、转型升级提上日程。沅江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要逐步退出,建设生态隔离带,这样即便出现紧急情况,也还有一定缓冲余地。另外,督导组要求污水处理厂应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提升处理工艺,以更高的标准要求出水水质,从而降低环境风险。

      督导组在另一个园区——怀化高新工业园检查时也发现,园区内天源污水处理厂距沅江仅几百米,污水处理过后便直接排入沅江。督导组向园区管理机构有关负责人建议,可以利用厂区与河流之间有一处杂草丛生的空地,建设人工湿地净化工程,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经过湿地后再排入沅江。这样既可以进一步净化水质,又可以发挥生态隔离带的缓冲作用,形成一处生态景观,从而把对沅江的影响降到最低。

      本版图片均由“水十条”专项督导组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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