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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金属污染 呵护环境安全
2016-2-14
来源:中国建设报
点击数: 14258          作者:吴学安
  •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实施、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环保部已将《规划》实施2014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对规划实施存在问题的地区进行通报和预警。以2014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2015年中央财政下达30个地市专项资金约28亿元。其中,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增幅过快的烟台市、郴州市、娄底市、岳阳市、凉山州适当扣减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

    环保部此前向媒体通报称,30个地市通过竞争,获得了28亿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用于重点支持这些地区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中央资金下达后,财政部、环保部将严格监管和绩效考评,要求省级环保、财政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明确地市级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明确目标时限和任务分工,力争“十三五”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调查等相关工作仍是难题

    环境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水体、空气等受到污染,必然影响居民生活,损害老百姓的健康。金属毒性强、水溶性好,在雨水冲刷下极易流进河里,严重污染水源和土壤。从医学角度看,重金属污染很可能是诱发癌症的因素,以往不少重金属污染事件都验证了这一点。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有关重金属污染事件的调查等相关工作,有关部门并不能使人们满意,尤其是对于癌症与重金属污染之间有无必然联系这样的关键问题,至今仍为一笔糊涂账。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近年来,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中毒、山东临沂砷污染、云南曲靖铬污染以及广西某公司非法排放重金属“镉”、“锌”浓度超标废水事件,都凸显了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重金属污染之痛。

    在一些地方官员眼里,污染可以用钱埋单,受污染戕害的生命可以“折现”,正是这种“要钱不要命”的发展思维,使他们对污染企业疏于监管、对重金属污染懈于处理、对受害百姓冷于保护,使问题日益积累、酝酿、恶化、爆发,最终形成眼前的污染乱局。现在不良企业非法排放重金属这种“污染炸弹”,其毒害不仅较为隐蔽,且“破坏能量”巨大,已经对环境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治理环境污染决心之坚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1年2月,国务院批复《“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这是国务院批复的“十二五”第一个专项规划,彰显了国家治理环境污染决心之坚定,也表明现阶段重金属污染形势之严峻。

    去年最高法和最高检针对刑法338条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责。

    对于当前的环境安全形势,有权威专家概括为四句话: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项目或工程的决策者考虑经济效益多、考虑资源环境少。期待经济发展中的环境安全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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